因遭结婚30年的丈夫家暴,5月16日,是杨芳昏迷的第63天。杨芳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多块头骨被取掉,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丈夫张成家暴后曾自杀未果,外伤好了之后被送往精神病院。每当出现这样的家暴新闻,都令人气愤、痛心。
如果该女子被鉴定为重伤,可以追究其丈夫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遭到家暴时,我们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遇到家暴时,我们可以向公安报案或向法院起诉,公安应当及时出警、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法院可以根据公安收集的证据,来认定家暴事实;
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提供明确的被申请人,即家暴者,还要有具体的请求,和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危险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执行,禁止家暴者实施家暴、骚扰、跟踪、接触受害者,责令家暴者迁出受害者住所等。如果违反该保护令,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给予训诫,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杜绝家庭暴力,勇于对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