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建立长期的公证业务合作关系
发布时间:2019-01-24 09:52 浏览量:
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是佛山本地著名律师事务所,公证法律需求较大,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与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建立长期的公证业务合作关系。广东省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利用自身业务优势为广东朗仁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的公证法律服务,并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推动双方各项业务发展。2019年1月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互利互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并秉承以下合作原则:
1、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已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长期、稳定合作原则。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远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3、共同发展原则。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且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4、重点支持、梯次推进原则。双方通过重点领域的深入合作,逐步扩大合作范围,最终实现全方位的战略对接和持续合作。
5、诚实守信、市场化原则。双方信守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确保双方的共同利益,具体合作事项应按市场化方式运作。